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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来源: 浏览:

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启动2014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遵照各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进行。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全部课程。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负责,在导师指导下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填好后由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报学院备案。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不再更改。

二、完成程序及时间

1.10月28日前,研究生院向培养学院和2014级研究生公布师生互选结果;

2.10月29-11月1日,培养学院将目前所执行的培养方案发布给导师及研究生,组织师生完成《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的填写;

3.11月15日,由班长统一将各项内容填写完整的培养计划书收齐后交给各学院方向负责人,纸质版一式四份,研究生、双导师、学院各存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其他

1.研究生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请教。

2.导师应对培养研究生有高度的责任感,并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研究生进行指导。根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导师须定期(每两周一次)和研究生见面,了解其情况并进行指导,同时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表》,作为核算导师工作量的依据。

联系人:严 杰

联系电话:84565032

Email:huaqiaoyjsb@126.com

附件: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书.doc

2.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doc

3.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表.doc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