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研究生寒假实习总结交流工作的安排
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研究生院】16-17(1)NO.18 关于开展2016级研究生寒假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级研究生已完成了寒假期间的实习活动。现将实习总结交流工作阶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总结材料检查(3月10日前)
学院组织检查研究生提交《寒假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及有关实习证明材料。汇总后电子版与纸质版各学院存档,《寒假实习汇总表》(附件)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院研究生寒假实习总结交流(3月17日前)
学院组织召开有导师参加的全体研究生寒假专业实习汇报会,并选拔出1-2名优秀实习生。汇报会时间、地点提前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研究生寒假实习成果汇报暨经验交流
时间:3月22日;地点:综合楼106会议室。学校组织优秀实习生以PPT形式展示实习内容与成果,5-8分钟/人。要求全体研究生、导师、有关负责人参加。(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寒假实习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