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NO.21关于开展2015级研究生寒假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级全体研究生已于2016年1月11日-2月28日完成了寒假期间的实习活动。现将实习总结交流工作阶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总结材料检查(3月11日前)
学院组织检查研究生所提交的《寒假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及有关实习证明材料。汇总后电子版与纸质版各学院存档,《寒假实习汇总表》(附件)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院研究生寒假实习总结交流(3月18日前)
学院组织召开有导师参加的全体研究生寒假专业实习汇报会,并选拔出1-2名优秀实习生。汇报会时间、地点提前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研究生寒假实习成果汇报暨经验交流
时间:3月23日;地点:综合楼106会议室。学校组织优秀实习生以PPT形式展示实习内容与成果,5-8分钟/人。要求全体研究生、导师、有关负责人参加。(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15-16研究生寒假实习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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